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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全国推广应用数电发票

2024-11-25 00:00 王荣荣 新闻 71691 更新于: 2026-10-23 23:02 约 2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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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1月24日电(记者王观)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明确自202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 数电发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电子发票”的一种,是将发票的票面要素全面数字化、号码全国统一赋予、开票额度智能授予、信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等方式在征纳主体之间自动流转的…

本报北京11月24日电(记者王观)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明确自202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

数电发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电子发票”的一种,是将发票的票面要素全面数字化、号码全国统一赋予、开票额度智能授予、信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等方式在征纳主体之间自动流转的新型发票。数电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以登录自有的税务数字账户,选择票据类别、发票来源、票种、发票号码等条件,查询、下载、打印、导出发票相关信息。自然人可以登录本人的个人所得税APP个人票夹查看、下载、导出、拒收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申请代开的数电发票,并可使用扫码开票、发票抬头信息维护、红字发票提醒等功能。纳税人可以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使用其集成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上的“发票业务”功能,即可进行发票开具、交付、查验以及用途勾选等系列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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