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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出口罐头食品“批次检验”改革试点落地宁波

2026-04-09 00:00 王荣荣 新闻 86391 更新于: 2026-09-09 20:18 约 2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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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一批重80吨的番茄酱罐头经余姚海关检验检疫合格后发往尼日利亚,这标志着全国出口罐头食品“批次检验(检疫)”改革试点工作在宁波落地。这是浙江省首次以“批次检验(检疫)”模式监管验放出口加工食品,为浙江农食产品扩大出口开辟了新通道。 “随着海外业务持续拓展,我们对通关效率有了更高需求。”余姚市益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金伟军表示,“海关实施新模式后,…


  4月1日,一批重80吨的番茄酱罐头经余姚海关检验检疫合格后发往尼日利亚,这标志着全国出口罐头食品“批次检验(检疫)”改革试点工作在宁波落地。这是浙江省首次以“批次检验(检疫)”模式监管验放出口加工食品,为浙江农食产品扩大出口开辟了新通道。

  “随着海外业务持续拓展,我们对通关效率有了更高需求。”余姚市益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金伟军表示,“海关实施新模式后,产品抽查频次显著降低,出口周期明显缩短,订单交付更加及时,为我们在国际市场竞争中赢得主动权。”

  出口农食产品“批次检验(检疫)”改革,是海关根据出口农食产品质量安全特点科学设定查检批次的新型监管模式。该模式将“同原料、同浓度、同包装、同规格、同成分,在基本相同的时段和一致条件下制造的产品”确定为一个“批次查检单元”实施检验检疫。对“同一批次查检单元”首批出口货物实施现场查检合格后,后续申报货物海关只对相关单证实施验证,不再实施现场查检,从而进一步提升企业的通关效率。

  为推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余姚海关多次到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宣传改革举措和开展业务培训,指导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引导企业正确申报、规范操作,畅顺业务办理流程,帮助企业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宁波海关积极推动全国出口番茄酱罐头‘批次检验’改革试点落地宁波,我们还推行检验检疫证书自助打印,助力出口农食产品‘畅行’全球。”余姚海关查检二科科长樊东波介绍。

  今年一季度,宁波海关监管验放出口番茄酱罐头2887.04吨、货值3015.03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13.96%、77.76%。(蒋寒冰、俞其林、王洲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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