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梅具有生津止渴、和胃消食的功效,既可鲜食,又可加工成杨梅酒、杨梅干等产品,主产区集中在长江流域以南,以浙江慈溪、余姚、兰溪等地为主。我国新鲜杨梅主要出口至新加坡、阿联酋等国家(地区)。
杨梅出口流程
根据与输入国家(地区)签订的双边协议、议定书等明确规定,或者输入国家(地区)法律法规要求,向所在地海关申请出境杨梅果园和包装厂注册登记,并获得相应资质。杨梅出境前应当向包装厂所在地海关提交出口检验检疫申请,按规定提供有关单证资料。海关对出境杨梅实施检验检疫,经综合评定合格的,形成电子底账数据用于报关,并按照有关规定签发检验检疫证书。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不准出境。出境杨梅经检验检疫合格,企业持有效电子底账数据报关;出口通关过程中实施现场检查的,验核电子底账数据后予以放行
出境杨梅果园注册登记要求
连片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上;周围无影响杨梅生产的污染源;有专职或者兼职植保员,负责果园有害生物监测防治等工作;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培训、有害生物监测与控制、农用化学品使用管理、良好农业操作规范等;近两年未发生重大植物疫情;双边协议、议定书或者输入国家(地区)法律法规对注册登记有特别规定的,还须符合其规定。
出境杨梅包装厂注册登记要求
厂区整洁卫生,有满足杨梅贮存要求的原料场、成品库。水果存放、加工、处理、储藏等功能区相对独立、布局合理,且与生活区采取隔离措施,并保持适当的距离。具有符合检疫要求的清洗、加工、防虫防病及除害处理设施。加工杨梅所使用的水源及使用的农用化学品,均须符合有关食品卫生要求及输入国家(地区)的要求。有完善的卫生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对杨梅供货、加工、包装、储运等环节的管理;对水果溯源信息、防疫监控措施、有害生物及有毒有害物质检测等信息有详细记录。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植保员,负责原料杨梅验收、加工、包装、存放等环节防疫措施的落实、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弃果处理和成品水果自检等工作。有与其加工能力相适应的提供水果货源的果园,或者与供货果园建立固定的供货关系。双边协议、议定书或者输入国家(地区)法律法规对注册登记有特别规定的,还须符合其规定。
出境杨梅果园和包装厂注册登记办理方式
登录“海关政务服务平台”(https://online.customs.gov.cn),进入“行政审批”下的“出境特定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模块提交申请。海关对申请注册登记的出境杨梅果园和包装厂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注册登记或者不予注册登记的决定。
出境杨梅检验检疫
杨梅出境前,货主或其代理人按照有关申报规范要求,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包装厂所在地海关提交出口检验检疫申请。海关根据我国与输入国家(地区)签订的双边检疫协议(含协定、议定书、备忘录等)、输入国家(地区)进境水果检验检疫规定或者要求、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我国出境水果检验检疫规定以及贸易合同和信用证等订明的要求实施检验检疫。
Tips:海关提示
输入国家(地区)对我国新鲜杨梅如有检疫准入要求,须获得相应许可后方可出口。出境杨梅果园和包装厂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应申请换证。杨梅采摘周期短,建议尽早启动相关资质申请,并备齐通关所需单证资料。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出境杨梅,超过规定检疫有效期的,应重新申请出境检验检疫。
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业务的办理要求请询主管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