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立法会十八题: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安老

2025-01-08 18:14 新闻 93728 更新于: 2026-10-24 06:51 约 4 分钟
字号
立法会十八题: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安老 以下是今日(一月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黄国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近年推出一系列支援措施并改革「福利可携」政策,为市民到粤港澳大湾区(大湾区)内地城市工作、学习、就医及安老等提供便利。然而据悉,根据《税务条例》(第112章),长居内地的香港长者并不符合「供养父母免税额」的受养人…
立法会十八题: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安老

  以下是今日(一月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黄国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近年推出一系列支援措施并改革「福利可携」政策,为市民到粤港澳大湾区(大湾区)内地城市工作、学习、就医及安老等提供便利。然而据悉,根据《税务条例》(第112章),长居内地的香港长者并不符合「供养父母免税额」的受养人资格,令供养人得不到税务宽免。有意见认为,相关规定与便利长者到大湾区内地城市安老的政策背道而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会否将「供养父母及供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税额」的受养人通常居住地规定放宽至大湾区内地九市;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会否将「长者住宿照顾开支扣除」的院舍所在地规定放宽至大湾区内地九市,以消除供养人和长者的后顾之忧,让长者有更多优质院舍可选择;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过去三年,因更改/申报受养人通常居住地为内地而丧失/被拒「供养父母及供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税额」或「长者住宿照顾开支扣除」申请的宗数为何;及
 
(四)过去三年,「通常逗留在广东省的香港居民」的人数为何;当中介乎55岁至59岁及60岁或以上的人数分别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现时主要在香港为有需要的长者提供福利支援。因应香港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政府近年亦推出多项便利跨境养老的措施,为长者提供更多选择。然而,在税务政策中考虑改变提供免税额及税项扣除的条件时,政府必须小心审视对公共财政带来的影响及考虑出现不实申报的风险,力求在推动长者友善政策和审慎理财间取得平衡。
 
  就黄国议员的提问,经谘询劳工及福利局,现答覆如下:
 
(一)及(二)香港采用地域来源原则征收薪俸税,即只有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受雇薪酬、退休金或其他因职位而获得的入息需要缴纳薪俸税。与此同时,薪俸税下亦设有若干免税额及扣除项目,因应它们设立的政策目标和处理实施时被滥用的风险,因而设有不同的申索资格,当中包括地域限制。
 
  根据《税务条例》,申索供养受养人免税额的条件包括受养人在有关课税年度必须通常在香港居住。这项要求适用于供养父母免税额,以及供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税额。至于申索长者住宿照顾开支扣除的条件则包括受养人在有关课税年度必须在香港境内的合资格院舍接受住宿照顾。
 
  在申索条件中加入地域限制,除符合香港以地域来源征税的原则外,亦有助税务局进行查核工作以防止出现不实申报。
 
  基于以上考虑,特别是政府正透过财政整合计划应对财政赤字,我们现时没有计划把有关规定放宽至内地及其他香港以外的地方。
 
(三)税务局没有收集相关数字,因为现时个别人士报税表只要求纳税人申报受养人在有关课税年度内是否通常在香港居住。就并非通常在香港居住的受养人,纳税人无须申报受养人的居住地。
 
(四)根据政府统计处的资料,在二○二一、二○二二及二○二三年年底通常逗留在广东省的香港居民中,三个年龄组别的人数如下:
 

  二○二一年 二○二二年 二○二三年
55至59岁 33 500 33 600 36 000
60岁及以上 116 400 120 800 129 900
所有年龄组别 523 300 505 000 495 900
 
完
2025年1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14分
标签
刊物及新闻公报 新闻公报
扫码阅读本文

扫码阅读本文

手机打开本文链接

扫码下载 App

扫码下载 App

手机扫码前往 App 下载页

小程序葵花码

小程序葵花码

扫码前往微信小程序

本文《立法会十八题: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安老》的素材转载自网络,涉及的文字、图片及其他作品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文中引用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可能存在侵权或其他法律风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进行修改或删除。本文内容仅为传递节日祝福、法律知识、新闻动态和企业管理经验之目的,仅供参考。我们尊重作者的观点或立场,但其观点或立场不代表本单位/网站的认可,也不构成本单位/网站的意见或立场。

本文内容不构成任何法律、商业或其他专业意见。对于本文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或时效性,本单位/网站不作任何保证,也不承担因使用本文内容而引发的任何法律责任。信息仅供参考,不应作为具体法律建议或商业决策的唯一依据。用户应根据自身情况,并结合专业意见,作出独立判断或决策。

尽管我们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但不保证其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或时效性,也不承担对其内容进行甄别的义务。对于因使用本网站内容而导致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应谨慎考虑并寻求专业建议。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转让
商标服务
版权登记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执照办理
记账报税
企业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