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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金融监管总局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协作促进生猪保险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答记者问

2026-03-14 08:57 新闻 42225 更新于: 2026-10-17 23:14 约 5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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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生猪产业稳产保供,保障养殖场(户)合法利益,助推生猪保险高质量发展,金融监管总局、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协作促进生猪保险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通知》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一、《通知》的出台背景是什么?答:启动《通知》制定工作,是落实保险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的一项重要…

为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生猪产业稳产保供,保障养殖场(户)合法利益,助推生猪保险高质量发展,金融监管总局、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协作促进生猪保险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通知》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通知》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启动《通知》制定工作,是落实保险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方面生猪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产业。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猪肉生产和消费国,占全球猪肉消费总量约一半。猪肉是我国居民肉类消费中占比最高的品种,也是“菜篮子”工程的核心品种。另一方面生猪保险对生猪产业发展具有不可替代作用。生猪保险是我国农业保险第一大险种,约占全国农险保费规模的五分之一,年度提供风险保障超6000亿元,居全球首位。生猪保险在保障生猪生产、保障食品安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全球生猪保险的发展具有范本意义。

近年来,随着生猪产业经营形式的发展,对生猪保险保障程度、与生猪产业链数据共享等提出了更高要求,有必要出台制度,规范生猪保险关键环节,加大违规惩处力度,推动生猪保险高质量发展。金融监管总局会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相关单位,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经多轮研究论证,抓住推进生猪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点,提出了针对性措施,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通知》。这是近年来第一份生猪保险领域部委联合发文,可以形成工作合力,压实各方职责,统筹推动工作落实。

二、《通知》的主要思路是什么?

答:《通知》以促进生猪保险高质量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各方反映较为集中的影响生猪保险高质高效发展的各个关键环节,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一是“落实‘保处联动’,提高生猪保险承保理赔精准性”。要求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推进“保处联动”线上化,逐步实现养殖、无害化处理与承保理赔信息全流程数据贯通,加强跨部门数据共享核验,提高承保理赔精准性。二是“建立调整机制,促进生猪保险提质增效”。要求完善产品供给,定期调整费率,合理确定相关费用,增强险种可持续发展能力。鼓励科技手段应用,提高承保理赔效率。三是“维护市场秩序,优化生猪保险发展环境”。一方面加强市场行为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另一方面,对诚信记录良好的养殖场(户),在承保条件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鼓励发展。四是“加强组织保障,提高生猪领域灾害应对能力”。明确职责分工,做好应急处置,加强联防联控,积极总结宣传生猪保险精准承保理赔等典型案例,形成示范效应。

三、《通知》的主要特色亮点有哪些?

答:《通知》主要有四大亮点。

第一,通过“保处联动”促进生猪保险承保理赔“双精准”。由于生猪养殖特点和防疫相关要求,生猪保险精准承保理赔面临较大挑战,《通知》通过“保处联动”将农业领域的存出栏、无害化处理、检验检疫等数据与保险公司承保理赔数据进行回溯分析、校验比对,提升保险数据精准性。

第二,明确了无害化处理时效,提高保险理赔效率。《通知》规定无害化处理场应自收到病死猪后48小时内实施无害化处理并出具证明,可以提高保险公司理赔效率。

第三,明确生猪保险费率调整周期不得超过3年,提高险种可持续性。部分地区生猪保险费率已多年未调整,与实际风险状况脱节,部分险种常年处于亏损状态。《通知》明确费率调整周期不超过3年,根据养殖户管理水平和风险情况形成“有升有降”机制,符合市场化原则,提高行业开办积极性。

第四,加强市场行为监管,为严惩违规行为提供有效抓手。《通知》明确将加强市场行为监管,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者,可取消保险公司农业保险经营资格和遴选资格,优化生猪保险发展的市场环境。

四、《通知》对于生猪保险高质量发展有哪些作用?

答: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农业保险在农业生产中的“防火墙”和“安全网”功能日益显现。农业保险作为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对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进农村社会治理、保障农民收益等具有重要作用。生猪保险作为我国农业保险第一大险种,解决好承保理赔精准性等问题,是推动我国农业保险迈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对于推进生猪保险领域精准投保理赔,促进生猪保险提质增效,优化生猪保险发展环境,提高生猪领域灾害应对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生猪保险体量大,增速快,服务养殖场(户)众多,生猪保险规模位居世界前列。但在实践中,与养殖场(户)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产业链数据共享不足、承保理赔不精准的问题影响了投保农户获得感和农业保险功能作用发挥。《通知》的出台可以促进生猪保险的精细化、科学化发展,提高理赔服务质效,将国家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以保险手段保障食品安全、提升参保养殖场(户)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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