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通知

2026-05-28 17:00 此件公开发布 新闻 21976 更新于: 2026-08-30 23:30 约 4 分钟
字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函〔2026〕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自2026年6月起开展第三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

第三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通知

国办函〔2026〕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自2026年6月起开展第三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依法实施、科学调查、周密部署、务实创新,全面客观反映我国残疾人及其家庭基本情况和残疾人残疾状况及生活、发展状况等,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调查对象为我国境内抽取调查小区的全部常住人口,全国共抽取约280万人。

三、调查内容和时间

调查内容为调查对象的个人及家庭基本情况,调查对象中残疾人的残疾状况、致残原因、持有残疾人证情况(含未持证原因)、生活状况、服务状况和需求等。

此次调查从2026年6月开始,到2028年12月结束。

四、组织实施

第三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是一项重要国情调查,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

为加强对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由中国残联会同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第三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调查工作,协调解决调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国残联,负责调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调查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调查任务顺利完成。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调查工作。

五、经费保障

第三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所需经费,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分别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调查。严格落实统计调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调查数据。严禁基于残疾的歧视,严禁侮辱、侵害残疾人。全流程加强对调查对象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调查对象个人信息。调查工作坚持必要、规范原则,严格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精简整合填报项目、压减材料,杜绝多头重复报送。

(二)确保数据质量。规范调查工作流程,创新使用现代统计调查手段,建立健全调查数据质量追溯机制,充分应用部门数据信息和社会大数据,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提升调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三)做好宣传引导。深入宣传第三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填报调查项目。牢牢把握平等、融合、共享的价值导向,积极营造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国务院办公厅           

2026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标签
第三次;残疾人;抽样调查
扫码阅读本文

扫码阅读本文

手机打开本文链接

扫码下载 App

扫码下载 App

手机扫码前往 App 下载页

小程序葵花码

小程序葵花码

扫码前往微信小程序

本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通知》的素材转载自网络,涉及的文字、图片及其他作品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文中引用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可能存在侵权或其他法律风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进行修改或删除。本文内容仅为传递节日祝福、法律知识、新闻动态和企业管理经验之目的,仅供参考。我们尊重作者的观点或立场,但其观点或立场不代表本单位/网站的认可,也不构成本单位/网站的意见或立场。

本文内容不构成任何法律、商业或其他专业意见。对于本文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或时效性,本单位/网站不作任何保证,也不承担因使用本文内容而引发的任何法律责任。信息仅供参考,不应作为具体法律建议或商业决策的唯一依据。用户应根据自身情况,并结合专业意见,作出独立判断或决策。

尽管我们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但不保证其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或时效性,也不承担对其内容进行甄别的义务。对于因使用本网站内容而导致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应谨慎考虑并寻求专业建议。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转让
商标服务
版权登记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执照办理
记账报税
企业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