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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在全区开展商标行政保护专项行动

2026-07-22 16:10 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务微信 新闻 63892 更新于: 2026-08-31 12:07 约 2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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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年7月起,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在全区开展商标行政保护专项行动,全面筑牢商标行政保护屏障。一是规范商标申请。《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商标行政保护专项行动方案》明确,重拳打击以“囤商标”“傍名牌”“搭便车”“蹭热点”为主要特征的恶意囤积、批量抢注商标行为,严肃查处攀附知名品牌、抢注公共资源及他人在先权益等违背诚实信用与公序良俗的注册行为。

自今年7月起,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在全区开展商标行政保护专项行动,全面筑牢商标行政保护屏障。

一是规范商标申请。《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商标行政保护专项行动方案》明确,重拳打击以“囤商标”“傍名牌”“搭便车”“蹭热点”为主要特征的恶意囤积、批量抢注商标行为,严肃查处攀附知名品牌、抢注公共资源及他人在先权益等违背诚实信用与公序良俗的注册行为。强化商标受理窗口前端风险筛查的同时,持续深化商标代理机构常态化监管,严查代理机构恶意注册、虚假注册、批量囤标等违规行为,压实代理行业合规责任。二是整治违规用标。重点查处三类误导性标注行为:使用“专供”“特供”“国”“极品”等字样误导公众对商品供应渠道、品质认知;标注“富硒”“有机”“零添加”等宣传内容与商品实际属性不符,误导公众对原料、成分的认知;使用地名、年份、“手工”“手打”等表述,误导公众对商品的产地、生产时间、工艺等特点的认知。同步规范注册商标搭配使用行为,严格规范驰名商标宣传使用,严禁经营主体将“驰名商标”字样印制在商品包装上,或用于广告展览等商业推广活动。三是严格综合管理。加强企业商标合规指导,督促市场主体在核定范围内规范使用注册商标,建立内部商标管理制度。压实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持有人管理职责,常态化开展使用人资质核验、产品质量抽检,及时清退违规使用主体,保障区域公用品牌品质统一。加大老字号商标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侵害老字号商标权益的行为,同步支持老字号企业布局海外知识产权保护。

下一步,内蒙古各盟市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部门将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统筹执法办案与协同治理,推动采取线上网络监测、线下市场及园区实地摸排相结合的模式,依托12315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征集群众、行业举报线索,梳理行业共性问题开展靶向整治。(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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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开展 全区 局 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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