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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等五部门 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版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

2026-04-29 00:00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 新闻 58655 更新于: 2026-08-31 00:40 约 3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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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共同印发《关于加强版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山东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山东省“十五五”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规划》等文件精神,就优化协作配合机制、强化协同保护力度制定具体措施,着力推动构建版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

《意见》从建立健全会商协作体系、业务协作体系、专业协作体系等方面提出13项具体举措,推动健全版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意见》强调,要明确联络机构,建立会商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推动版权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裁判标准统一;要强化线索移送、协同共治、纠纷多元化解及联合督导督办,深化重点领域版权专项整治。《意见》指出,要加强专业技术支撑,推进人才交流培训与信息平台建设,提升版权保护专业化水平;要联合开展调研评估与司法宣传,营造尊重版权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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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省检察院聚焦版权司法保护,着力服务文化强省建设,对中央5部门联合挂牌督办的62件重大侵权盗版案件全程指导,依法严惩侵犯著作权犯罪,共办理著作权犯罪案件406件1072人。其中,办理数字作品、计算机软件、文化创意等新型作品著作权案件230件,办理传统文化领域知识产权案件95件。全省7个单位、9名个人获评中宣部版权局“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个人”。7件案件入选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扫黄打非十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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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将以《意见》会签为契机,在省委宣传部的统筹下,切实加强与省法院、省公安厅、省文旅厅执法司法协作,扎实推动《意见》落地见效,强化版权全链条保护,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山东创新驱动发展、文化强省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作者: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  来源: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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