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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025-03-27 00:00 新闻 36741 更新于: 2026-10-24 04:14 约 6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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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知发办字〔202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外事办公室,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司法厅(局),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市场监管局(厅、委),知识产权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科协,各地方和行业贸促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全面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在第2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牢牢把握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紧扣《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推进实施,传播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为高质量完成“十四五”知识产权事业收官,高标准谋划“十五五”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25年4月20日至26日。

三、活动主题

知识产权与人工智能。

四、宣传重点

(一)宣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宣传各地区、各部门健全落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及人工智能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精神等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对内对外讲好中国知识产权故事,展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效、新变化、新气象。

(二)宣传全面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工作成果。聚焦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传各地区、各部门围绕“更好激励高水平科技创新、更好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好服务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全面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落实“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加快构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等全会重大部署的工作成果和进展。

(三)宣传知识产权工作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结合高质量完成“十四五”收官,高标准谋划“十五五”发展,宣传“十四五”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五大关系”“两个转变”和“两个最”的重要论述,持续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品质服务和高水平国际合作的工作成果,生动展示知识产权对内激励创新、对外促进开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的重要作用。

(四)宣传知识产权与人工智能的相互支撑作用。重点宣传各地区、各部门立足主责主业,切实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供给和技术供给的双重作用,以核心专利、知名品牌、精品版权、优良植物新品种、优质地理标志、高水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高价值知识产权助力人工智能发展的创新探索和生动实践。宣传人工智能对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能力、服务水平和国际影响力的促进作用。

(五)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立足自身特色、创新宣传方式,利用新技术、采用新手段,分众化、精准化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普法宣传、科普宣传和专业宣传,提升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积极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助力建设世界一流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制度规则、文化环境、人才队伍,更好支撑保障高水平创新和高质量发展。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宣传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创新活动形式,扩大宣传声势。参与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抓好实施。

(二)注重宣传实效。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活动安排,结合实际,面向创新主体、政府人员、青少年及社会公众等不同群体,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积极办好分会场等活动,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扩大宣传周活动在全国范围内的影响力度、覆盖广度、参与深度。

(三)严格规范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勤俭节约开展宣传。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做好宣传内容审核,杜绝利用宣传周谋利等行为。

(四)做好工作总结。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要全面梳理活动情况、突出特色亮点、总结优秀经验,于宣传周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总结材料报送至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附件: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央宣传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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