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税务部门曝光7起网红网店偷税案件 平台内经营者应依法诚信纳税

2026-07-10 10:06 新闻 48714 更新于: 2026-08-31 00:55 约 6 分钟
字号
近年来,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系统施治完善平台经济领域税收监管,持续推进《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落地见效,依法查处网红网店等涉税违法行为,坚决维护法治公平税收秩序。7月10日,税务部门集中公布了一批网红网店偷税案件。分别是: 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网络主播许静婉偷税案件。经查,2021年至2023年,…

近年来,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系统施治完善平台经济领域税收监管,持续推进《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落地见效,依法查处网红网店等涉税违法行为,坚决维护法治公平税收秩序。7月10日,税务部门集中公布了一批网红网店偷税案件。分别是:

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网络主播许静婉偷税案件。经查,2021年至2023年,许静婉在网络平台从事直播带货经营活动,通过私人账户收款隐匿收入、转换收入性质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313.45万元。2025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31.96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全部追缴入库。

二、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网络主播陈旭偷税案件。经查,2022年至2024年,陈旭在网络平台从事直播带货,通过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167.46万元。2025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308.69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全部追缴入库。

三、国家税务总局兰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网络主播郭晓峰偷税案件。经查,2021年至2024年,郭晓峰在网络平台从事网络直播带货,通过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等税费共计97.74万元。2025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兰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10.90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四、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网络主播汪一芳偷税案件。经查,2020年至2023年,汪一芳在网络平台开设直播从事服装销售和引流推广医疗美容咨询相关服务,通过私人账户收款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108.55万元。2026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85.37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全部追缴入库。

五、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聊城开发区奶泡商贸经营部网络店铺偷税案件。经查,2023年至2024年,聊城开发区奶泡商贸经营部在网络平台销售货物,通过私人账户收款、未依法办理税务信息确认及纳税申报等方式隐匿收入,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544.72万元。因该店铺于2024年申请办理了注销,2025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店铺实际控制人任威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971.29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全部追缴入库。

六、国家税务总局遂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船山区超人通讯经营部网店销售偷税案件。经查,2022年至2024年,船山区超人通讯经营部在某平台开设网店从事手机销售,通过私户收款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共计281.71万元。2025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遂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469.22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全部追缴入库。

七、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查处北京春楠亲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偷税案。经查,2021年至2023年,北京春楠亲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主要提供妆造培训等业务并在平台线上进行引流,通过使用私人账户收款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款共计104.88万元。2025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87.02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全部追缴入库。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通过私人账户收款隐匿收入、转换收入性质、“逃逸式”注销、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属于税收征管法明确的违法行为。平台企业应依法依规如实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涉税信息;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自觉增强税法遵从意识,合规经营、诚信纳税。税务部门将在持续优化税费服务、强化政策宣传辅导的同时,不断健全完善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促进平台经济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扫码阅读本文

扫码阅读本文

手机打开本文链接

扫码下载 App

扫码下载 App

手机扫码前往 App 下载页

小程序葵花码

小程序葵花码

扫码前往微信小程序

本文《税务部门曝光7起网红网店偷税案件 平台内经营者应依法诚信纳税》的素材转载自网络,涉及的文字、图片及其他作品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文中引用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可能存在侵权或其他法律风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进行修改或删除。本文内容仅为传递节日祝福、法律知识、新闻动态和企业管理经验之目的,仅供参考。我们尊重作者的观点或立场,但其观点或立场不代表本单位/网站的认可,也不构成本单位/网站的意见或立场。

本文内容不构成任何法律、商业或其他专业意见。对于本文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或时效性,本单位/网站不作任何保证,也不承担因使用本文内容而引发的任何法律责任。信息仅供参考,不应作为具体法律建议或商业决策的唯一依据。用户应根据自身情况,并结合专业意见,作出独立判断或决策。

尽管我们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但不保证其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或时效性,也不承担对其内容进行甄别的义务。对于因使用本网站内容而导致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应谨慎考虑并寻求专业建议。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转让
商标服务
版权登记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执照办理
记账报税
企业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