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沈阳等6个城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批复

1

2024-07-11 16:57 中国政府网 新闻 1725 更新于: 2026-07-10 19:13 约 4 分钟
字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沈阳等6个城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批复国函〔2024〕110号辽宁省、江苏省、浙江省、湖北省、广东省、四川省人民政府,商务部、司法部:你们关于在沈阳市、南京市、杭州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一、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沈阳等6个城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批复》(国函〔2022〕135号),同意自即日起,在沈阳市、南京市、杭州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等6个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城市暂时调整实施《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旅行社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的有关规定(目录附后)。二、国务院有关部门、相关省市人民政府要根据上述调整,抓紧对本部门、本省市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作相应调整,统筹发展和安全,建立与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任务相适应的管理制度。三、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相关省市人民政府对上述调整实施情况及时组织评估,在相关城市试点任务结束前及时商司法部研提后续工作建议,稳定经营主体预期,保障工作有序衔接。国务院将根据相关城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情况,适时对批复内容进行调整。附件:国务院决定在沈阳等6个城市暂时调整实施的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目录国务院        2024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附 件国务院决定在沈阳等6个城市暂时调整实施的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目录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沈阳等6个城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批复国函〔2024〕110号辽宁省、江苏省、浙江省、湖北省、广东省、四川省人民政府,商务部、司法部:你们关于在沈阳市、南京市、杭州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一、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沈阳等6个城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批复》(国函〔2022〕135号),同意自即日起,在沈阳市、南京市、杭州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等6个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城市暂时调整实施《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旅行社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的有关规定(目录附后)。二、国务院有关部门、相关省市人民政府要根据上述调整,抓紧对本部门、本省市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作相应调整,统筹发展和安全,建立与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任务相适应的管理制度。三、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相关省市人民政府对上述调整实施情况及时组织评估,在相关城市试点任务结束前及时商司法部研提后续工作建议,稳定经营主体预期,保障工作有序衔接。国务院将根据相关城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情况,适时对批复内容进行调整。附件:国务院决定在沈阳等6个城市暂时调整实施的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目录国务院        2024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附 件国务院决定在沈阳等6个城市暂时调整实施的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目录
标签
1
扫码阅读

扫码阅读

手机打开本文链接

新窗口打开

本文《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沈阳等6个城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批复》的素材转载自网络,涉及的文字、图片及其他作品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文中引用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可能存在侵权或其他法律风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进行修改或删除。本文内容仅为传递节日祝福、法律知识、新闻动态和企业管理经验之目的,仅供参考。我们尊重作者的观点或立场,但其观点或立场不代表本单位/网站的认可,也不构成本单位/网站的意见或立场。

本文内容不构成任何法律、商业或其他专业意见。对于本文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或时效性,本单位/网站不作任何保证,也不承担因使用本文内容而引发的任何法律责任。信息仅供参考,不应作为具体法律建议或商业决策的唯一依据。用户应根据自身情况,并结合专业意见,作出独立判断或决策。

尽管我们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但不保证其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或时效性,也不承担对其内容进行甄别的义务。对于因使用本网站内容而导致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应谨慎考虑并寻求专业建议。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转让
商标服务
版权登记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执照办理
记账报税
企业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