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改 《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应用平台技术方案》的通知

2024-08-14 22:02 鹦鹉知产网 新闻 786 更新于: 2026-07-10 19:21 约 1 分钟
字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改 《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应用平台技术方案》的通知 国市监办发〔2024〕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落实有关要求,总局决定对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17年6月30日印发的《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应用平台技术方案》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改

《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应用平台技术方案》的通知

国市监办发〔2024〕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落实有关要求,总局决定对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17年6月30日印发的《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应用平台技术方案》部分内容作如下修改:

将第73页,表2省级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应用平台配置,服务器密码机型号“普华诚信 SJJ1011”修改为“满足功能和性能指标、符合密码相关国家标准和电子营业执照系统接入规范的任意型号”。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4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应用平台技术方案》的通知 (samr.gov.cn)

扫码阅读

扫码阅读

手机打开本文链接

新窗口打开

本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改 《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应用平台技术方案》的通知》的素材转载自网络,涉及的文字、图片及其他作品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文中引用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可能存在侵权或其他法律风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进行修改或删除。本文内容仅为传递节日祝福、法律知识、新闻动态和企业管理经验之目的,仅供参考。我们尊重作者的观点或立场,但其观点或立场不代表本单位/网站的认可,也不构成本单位/网站的意见或立场。

本文内容不构成任何法律、商业或其他专业意见。对于本文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或时效性,本单位/网站不作任何保证,也不承担因使用本文内容而引发的任何法律责任。信息仅供参考,不应作为具体法律建议或商业决策的唯一依据。用户应根据自身情况,并结合专业意见,作出独立判断或决策。

尽管我们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但不保证其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或时效性,也不承担对其内容进行甄别的义务。对于因使用本网站内容而导致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应谨慎考虑并寻求专业建议。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转让
商标服务
版权登记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执照办理
记账报税
企业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