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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税务系统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建设交流推进会在京召开

税务

2024-11-04 13:39 国家税务总局 新闻 1708 更新于: 2026-07-10 19:52 约 3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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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全国税务系统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建设交流推进会在京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建设的深入推进,推动基层税务部门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履责力促税务系统第二批主题教育见实效,更好推进党中央关于更加注重强基固本的重要部署在税务系统不折不扣落实落地。税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姚来英出席会议并讲话,税务总局副局长赵静主持会议。中央主题办联络二组有关同志到会指导。 会议指出,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建设是税务总局党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通推进税务系统第一、二批主题教育取得更大实效的重要实践。各地税务部门认真落实税务总局党委部署要求,扎实推进、稳步落实,基层治理责任进一步压实,基层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活力进一步迸发,取得了良好成效。 会议要求,各级税务部门要提升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建设,是推动税务系统主题教育走深走实的有力抓手,是更好落实“践行宗旨为民造福”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夯实税收现代化建设基层基础的现实需要。要坚持党建引领,进一步提高推进效能,在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统筹协调、强化实绩实效中,促进基层税务部门更加稳妥有效地把矛盾问题解决在一线、化解在萌芽状态,更好推进办实事解民忧,让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要坚持典型引路,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统筹用好经验交流、宣传推介、选树典型等工作方法,不断书写新时代“枫桥经验”税务实践新篇章,为夯实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根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上,来自陕西、浙江、四川、河北、广东、青海基层税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围绕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建设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税务总局有关司局和主题教育办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有关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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