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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二级巡视员王凯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税务

2024-11-04 13:40 国家税务总局 新闻 1665 更新于: 2026-07-10 19:53 约 2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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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青海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青海省海东市监委对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二级巡视员王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王凯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弄虚作假为其子谋取公务员身份;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由管理服务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擅自处理国有资产使用权;道德败坏,生活腐化;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在承揽工程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执法犯法,以权谋私,徇私舞弊,造成国家税款重大损失。 王凯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二十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凯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青海省海东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青海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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