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中国与奥地利签署税收协定议定书

税务

2024-11-04 13:42 国家税务总局 新闻 1700 更新于: 2026-07-10 19:56 约 2 分钟
字号
当地时间9月14日,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和奥地利财政部部长马格努斯·布鲁纳分别代表各自政府在维也纳签署了《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奥地利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的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中国驻奥地利大使亓玫、参赞孟繁壮,奥地利财政部税政税法总司总司长迈尔、部长办公室顾问佩绍和奥外交部欧洲与经济总司总司长科恩范德等参加签约仪式。 议定书根据中奥经贸发展需要,对1991年两国政府签署的税收协定进行了部分修订,反映了两国国内法和国际税收规则的最新发展,进一步降低了两国纳税人在对方国家投资的税收负担,对促进双边贸易、技术、资金和人员往来具有积极作用,有助于推动两国经济合作与发展进一步加深。 在奥期间,王军与马格努斯·布鲁纳进行了会谈,双方就深化中奥税务合作,促进双方经贸关系更加紧密、务实、健康发展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并取得了积极共识。此外,中国税务代表团还组织召开了在奥中资企业座谈会,介绍了新签署的税收协定议定书相关情况,以及近年来中国税务部门服务“走出去”企业的各项举措,解答了企业关心的跨国投资税收问题,并表示将继续通过优化跨境税收服务和深化国际税收合作,为“走出去”企业进一步融入全球经济、拓展国际市场、提升竞争能力营造更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标签
税务
扫码阅读

扫码阅读

手机打开本文链接

新窗口打开

本文《中国与奥地利签署税收协定议定书》的素材转载自网络,涉及的文字、图片及其他作品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文中引用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可能存在侵权或其他法律风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进行修改或删除。本文内容仅为传递节日祝福、法律知识、新闻动态和企业管理经验之目的,仅供参考。我们尊重作者的观点或立场,但其观点或立场不代表本单位/网站的认可,也不构成本单位/网站的意见或立场。

本文内容不构成任何法律、商业或其他专业意见。对于本文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或时效性,本单位/网站不作任何保证,也不承担因使用本文内容而引发的任何法律责任。信息仅供参考,不应作为具体法律建议或商业决策的唯一依据。用户应根据自身情况,并结合专业意见,作出独立判断或决策。

尽管我们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但不保证其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或时效性,也不承担对其内容进行甄别的义务。对于因使用本网站内容而导致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应谨慎考虑并寻求专业建议。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转让
商标服务
版权登记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执照办理
记账报税
企业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