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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试点工作交流活动在内蒙古呼伦贝尔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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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4:06 国家版权局 新闻 4650 更新于: 2026-07-10 20:00 约 4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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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试点工作交流活动在内蒙古呼伦贝尔举办。 中宣部副部长张建春出席活动并讲话,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郑宏范、呼伦贝尔市委书记高润喜出席活动并致辞。    张建春在讲话中指出,加强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是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坚定文化自信自强、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内在要求。中宣部、国家版权局高度重视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工作,2021 年起先后在内蒙古、江苏、四川、贵州 4 个省区和山东潍坊、山西晋城等 8 个地市开展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试点工作。两年多来,各试点地区立足自身资源特色,积极探索创新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机制和发展模式,因地制宜加强民间文艺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有效推动了民间文艺版权资源流动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张建春强调,要充分认识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刻把握新形势新任务,守正创新做好相关工作。各级版权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立足自身实际、积极主动作为,在政策、资金、资源等方面大力支持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这项利国利民的工作。要在现有试点工作基础上,总结经验、解决问题,进一步深化拓展,探索总结出切实有效保护民间文艺版权的实践经验。要以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结合我国民间文艺保护实际,加大力度,推动构建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机制,加快国内民间文艺版权立法进程,为我参与国际版权规则制定提供“中国模式”“中国方案”。要以民间文艺为切入点,讲好中国版权故事,开辟中国和世界交流对话新境界,进一步传播好中国声音,展现可信、可敬、可爱的中国形象,不断提升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传播力影响力。与会代表对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试点工作均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该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及时研究制定传统文化、传统知识保护办法”的重要指示以及党的二十大关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重要会议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从根本上解决民间文艺传承发展后继乏人的问题,进一步激活文化资源。各试点地区根据自身资源特色,积极探索、创新民间文艺版权领域的新业态、模式和保护机制,因地制宜,有重点地加强版权助推民间文艺传承发展,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切实有效推动了当地民间文艺版权资源流动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本次活动主要围绕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这一主题,聚焦民间文艺版权保护理论与实践等问题,结合相关案例,就民间文艺版权产业发展现状、趋势、如何在保护的基础上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等相关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与交流。此次活动由国家版权局主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承办、呼伦贝尔市委宣传部协办。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潘鲁生,国家版权局国际版权研究基地的专家,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四川省、贵州省、山西晋城、黑龙江佳木斯、江苏扬州、江西抚州、安徽黄山、山东潍坊、广东潮州、贵州毕节12个省市地区以及产业界代表出席活动并分享交流经验,北京、浙江、河南、海南、重庆、陕西、宁夏7个省/市委宣传部的代表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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