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局领导与多个“一带一路”国家知识产权机构负责人举行双边会谈

版权

2024-11-05 10:39 国家知识产权局 新闻 1710 更新于: 2026-07-10 19:53 约 2 分钟
字号
9月12日至13日,在第三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期间,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卢鹏起先后与马尔代夫经济发展和贸易部常务副部长优素福·里扎、斯里兰卡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喜玛利·萨加里卡·海蒂赫拉格、蒙古国知识产权局局长额勒伯克萨尔可汗·甘巴特、老挝工商部副部长占苏·圣帕占、吉尔吉斯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和创新局局长拉哈特·克里姆巴耶娃、白俄罗斯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中心主任弗拉基米尔·里亚博沃洛夫举行双边会谈,就有关合作事项进行深入沟通交流。会谈中,卢鹏起介绍了中国知识产权工作最新进展,回顾了与各方合作取得的成效。他表示,中方将持续深化与各方在知识产权领域合作,推动各项工作走深走实,也期待各方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框架下的务实合作,让知识产权更好助力各国经济社会发展,惠及各国人民。会谈各方表示,愿进一步加强与中方在专利审查、商标保护、地理标志推广、能力建设等方面交流与合作,共同为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更优服务。
标签
商标
扫码阅读

扫码阅读

手机打开本文链接

新窗口打开

本文《局领导与多个“一带一路”国家知识产权机构负责人举行双边会谈》的素材转载自网络,涉及的文字、图片及其他作品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文中引用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可能存在侵权或其他法律风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进行修改或删除。本文内容仅为传递节日祝福、法律知识、新闻动态和企业管理经验之目的,仅供参考。我们尊重作者的观点或立场,但其观点或立场不代表本单位/网站的认可,也不构成本单位/网站的意见或立场。

本文内容不构成任何法律、商业或其他专业意见。对于本文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或时效性,本单位/网站不作任何保证,也不承担因使用本文内容而引发的任何法律责任。信息仅供参考,不应作为具体法律建议或商业决策的唯一依据。用户应根据自身情况,并结合专业意见,作出独立判断或决策。

尽管我们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但不保证其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或时效性,也不承担对其内容进行甄别的义务。对于因使用本网站内容而导致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应谨慎考虑并寻求专业建议。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转让
商标服务
版权登记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执照办理
记账报税
企业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