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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憬宏到宁夏就“新时代农村刑事犯罪问题”开展调研

法律

2024-11-05 12:10 最高人民法院 新闻 1718 更新于: 2026-07-10 18:58 约 2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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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至9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憬宏率调研组一行到宁夏就“新时代农村刑事犯罪问题”开展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西吉县将台堡镇综治中心、县法院、县司法局、吉强镇派出所、火石寨乡小红庄村、固原中院等地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当地基层治理“1133”工作机制、乡村预防违法犯罪普法宣传、家事审判等有关工作情况,并在小红庄村村委会、固原中院召开调研座谈会。   高憬宏指出,宁夏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开展涉农村领域的司法审判作为工作重中之重,主动融入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为宁夏农村地区社会治安持续稳定、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高憬宏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基层社会治理的政治方向永不偏离。要通过依法审理好农村刑事案件,增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把是否能够实现好、维护好农民权益,农民群众拥不拥护、支不支持作为评判工作的重要标准。要坚持改革创新,正确理解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依法妥善审理农村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加大对农村性侵类刑事案件的惩治力度,依法妥善审理破坏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要加强诉源治理,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要进一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三项规程”,推动庭审实质化。要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方向,努力锻造一支对党忠诚、能打硬仗、业务精通、纪律严明的政法铁军。(汪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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