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中欧两局关于专利合作条约国际检索单位试点项目延期的联合公报

法律

2024-11-05 12:32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检索咨询中心 新闻 1672 更新于: 2026-07-10 18:45 约 3 分钟
字号
中欧两局关于专利合作条约国际检索单位试点项目延期的联合公报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作者:发布时间:2023/10/12 9:43:26 中国专利申请人可继续选择欧洲专利局作为国际检索单位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欧洲专利局达成一致,将两局已取得积极成效的试点项目延期至2023年11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民和居民按照专利合作条约(PCT)以英文提交的国际申请可继续选择欧洲专利局作为国际检索单位。根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欧洲专利局达成的共识,试点项目将延期一年至2023年11月30日,延长期内最高申请量为3000件。 试点项目于2020年12月1日启动,此次延期正是基于项目启动以来获得的积极评价。超过270个申请人积极参与了试点项目,其中包括大学、研究机构和个人。尤其是中国本土公司和在中国设有分公司的国际公司都对试点项目感兴趣,以期在欧洲获得及时的专利保护。通过选择欧洲专利局进行国际检索,试点项目参与者可在进入欧洲阶段前享有更大的法律确定性并在欧洲阶段享有更快的审查进程。 试点项目框架下,申请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民或居民且国际检索由欧洲专利局作为国际检索单位做出的国际申请应向欧洲专利局提交国际初步审查请求。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指出,试点项目开展近两年来,众多创新主体广泛参与,为申请人在欧洲获得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便利。试点项目的延期是中欧两局全面战略合作的重要成果之一。期待未来两局不断完善试点项目,更好服务用户知识产权申请与保护。 欧洲专利局局长安东尼奥·坎普诺斯欢迎试点项目延期,他表示,试点项目是欧洲专利局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合作的又一切实成果,为中国所有有意向进入欧洲市场的PCT申请人提供了有效的可选方案。我们对试点项目的延期表示欢迎,因为用户将有更多的时间和机会评估在欧洲专利局审查阶段的预期受益。 更多信息请参考: 关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欧洲专利局试点项目启动的联合公报(2020年10月20日发布)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试点项目申请人指南 欧洲专利局试点项目常见问题手册
标签
法律
扫码阅读

扫码阅读

手机打开本文链接

新窗口打开

本文《中欧两局关于专利合作条约国际检索单位试点项目延期的联合公报》的素材转载自网络,涉及的文字、图片及其他作品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文中引用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可能存在侵权或其他法律风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进行修改或删除。本文内容仅为传递节日祝福、法律知识、新闻动态和企业管理经验之目的,仅供参考。我们尊重作者的观点或立场,但其观点或立场不代表本单位/网站的认可,也不构成本单位/网站的意见或立场。

本文内容不构成任何法律、商业或其他专业意见。对于本文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或时效性,本单位/网站不作任何保证,也不承担因使用本文内容而引发的任何法律责任。信息仅供参考,不应作为具体法律建议或商业决策的唯一依据。用户应根据自身情况,并结合专业意见,作出独立判断或决策。

尽管我们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但不保证其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或时效性,也不承担对其内容进行甄别的义务。对于因使用本网站内容而导致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应谨慎考虑并寻求专业建议。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转让
商标服务
版权登记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执照办理
记账报税
企业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