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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95号(关于发布2024年商品归类决定(Ⅲ)的公告)

2024-12-20 00:00 王荣荣 新闻 10395 更新于: 2026-10-24 10:55 约 1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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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申报商品归类事项,保证海关商品归类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2号公布)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制定了2024年商品归类决定(Ⅲ)(见附件1)。同时,根据我国进出口商品及国际贸易实际,海关总署将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委员会2023年公布的部分商品归类意见转化为商品归类决定(见附…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申报商品归类事项,保证海关商品归类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2号公布)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制定了2024年商品归类决定(Ⅲ)(见附件1)。同时,根据我国进出口商品及国际贸易实际,海关总署将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委员会2023年公布的部分商品归类意见转化为商品归类决定(见附件2)并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4年商品归类决定(Ⅲ).docx

2.根据世界海关组织有关商品归类意见转化的商品归类决定.docx

海关总署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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